關于注銷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決定的公告
來源:連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 發(fā)布時間:2024-12-12 11:47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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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七十條第四項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(xù):(四)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、撤回,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”、《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》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第三項“有下列情形之一,原發(fā)證的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應當依法辦理食品經營許可注銷手續(xù):(三)食品經營許可依法被撤回、撤銷或者食品經營許可證依法被吊銷的”等規(guī)定;我局決定依法對以下食品經營許可被依法吊銷的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予以注銷。
特此公告。
許可證號 | 許可證標明的 有效期限 | 企業(yè)名稱 | 注銷原因 |
JY24418820074373 | 2027年10月7日 | 時人和涼茶鋪 | 依法被吊銷 |
連州市市場監(jiān)督管理局
2024年1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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